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满足广大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以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为路径,努力提升农业科技水平,加快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推动贵阳市、贵安新区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较快发展,为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1年,贵阳贵安农机总动力稳定在205万千瓦以上,农机具配置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机作业条件进一步改善,农用地“宜机化”整治面积逐步扩大。农机社会化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农机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48%以上,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中药材、刺梨、生态畜牧(渔业)等主导产业薄弱环节“无机可用”问题初步改善,主要生产环节全程机械化实现突破。
到2025年,贵阳贵安农机总动力稳定在210万千瓦以上,农机具配置结构趋于合理,农机作业条件显著改善,农用地“宜机化”整治覆盖农业坝区和重点特色作物连片种植区。覆盖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农机使用效率显著提升,农业机械化实现全面发展。力争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0%以上,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5%以上,农业坝区水稻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主导产业薄弱环节机械化实现新突破。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取得明显进展。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建全农机装备创新体系。加强与贵州大学、贵州科学院、贵州农业职业学院、贵州省农业科学研究院、贵州省山地农机研究所等单位合作,重点发展适应小农生产和山区作业的中小型农机,发展适应特色农作物生产、水产养殖需要的高效专用农机,解决无机可用、农机农艺不配套的现实需求。通过“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相结合,引进改造和原创设计相结合,大中型与小型农机相结合”、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的山地农机装备创新体系;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合作社+基地”的农机产品研发、生产、推广新模式,加快构建由企业、高校、研究所、推广站、专业合作社等组成的山地农机装备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动产学研推广和应用深度融合;构建覆盖相关技术体系的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市、县〕政府、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
(二)建立建全农机装备新型营销及售后服务体系。按照“服务本地、辐射周边、开拓省外”的思路,出台扶持政策,支持全市农机经销企业高效绿色农机产品的推广应用。加快农机流通市场建设,规范农机市场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修文县发展贵州山地农业机械装备产业的实施意见》(筑府发〔2020〕25号)文件精神,鼓励修文县建设贵州山地农业机械装备产业示范区,打造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机装备生产、研发、集散地、交易中心。以“互联网+”为基本技术手段,以提高农机使用效率为目标,支持开展个性化小批量定制、网络精准营销、在线支持服务等新型商业模式。支持研究机型分散、布局分散、需求分散为背景的丘陵山区农机装备发展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市、县〕政府、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
(三)加强农机装备质量可靠性建设体系。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对重点产品实施行业规范管理。督促农机装备行业大力开展诚信自律行动和质量提升行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质量违法和假冒品牌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市、县〕政府、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
(四)加快农机农艺融合体系。加快选育、推广适于机械化作业、轻简化栽培的品种,加强农作物宜机化种植技术的试验示范。充分考虑农作物品种特性和区域特色,探索建立集品种、栽培和农机化技术为一体的研发推广模式。建立农机农艺融合协调机制,将适应机械化作为农作物品种审定、耕作制度变革、产后加工工艺改进、高标准农田基本建设等工作的重要目标,促进良种、良法、良地、良机配套,为全程机械化作业、规模化生产创造条件,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由粮食作物向蔬菜、水果、中药材等经济作物扩展,由种植业向林业、养殖业、渔业等领域拓展,由产中向产前、产后环节延伸。(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市、县〕政府、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
(五)推进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体系。积极开展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聚焦农业坝区和重点特色作物连片种植区,加大播种、采收等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攻关与示范推广。探索形成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规范和技术模式。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县(市、区)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大力推进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到2025年,全市主要农作物生产机耕率、机播率、机收率分别达到90%、30%、5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各区〔市、县〕政府、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
(六)加强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示范推广体系。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小型化智能化多功能组合式山地农机具,加强特色优势产业所需的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研发和试验示范。大力支持绿色高效设施装备和技术的示范推广。坚持大、中、小农机具并举,坚持坝区、坡耕地分类推广。探索智慧农业在山区的应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各区〔市、县〕政府、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
(七)提高农机化技术推广能力体系建设。坚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能定位,并给予资金保障。逐步建立以政府推广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推行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农机科研人员、推广人员与农机生产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技术合作,支持农机生产企业、科研教学单位、农机服务及有条件的单位和组织等广泛参与技术推广。加大新技术试验示范力度,建设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示范基地。健全农机服务机构,充实县乡农机岗位人员,改善基层农机化公共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委编办,各区〔市、县〕政府、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
(八)发展壮大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体系。指导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全组织机构,建立规章制度,强化财务管理,规范决策程序,实行民主管理。积极引导培育壮大农机大户、农机专业户以及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到2025年,全市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100个以上。积极支持各级统筹中央、省、市和县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农机合作服务组织购买先进、实用及增强目前农业生产薄弱环节的农业机械进行补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区〔市、县〕政府、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
(九)构建农业服务财政金融支持政策体系。一是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产业引导资金、装备制造业专项资金、技术改造资金等,对技术含量高、产品质量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二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机企业和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信贷投放,引导开展农机保险服务;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和担保机构在合规审慎的前提下,按照规定程序开展面向家庭农场、农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机融资租赁业务和融资担保服务。农机融资租赁服务按照规定适用增值税优惠政策,允许租赁农机等设备的实际使用人按照规定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农业机械耕作服务按照规定适用增值税免征政策。三是各级财政加大对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用于农机装备研发、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农机服务组织培育、农机安全生产和农机作业条件改善、农机保险、农机人才培养、县乡农机化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改善等。(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各区〔市、县〕政府、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
(十)改善农机作业配套条件体系。落实设施农用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用地、农业生产用电等相关政策,支持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建设。加强农机作业服务配套设施和维修网点建设,提高维修服务能力,切实解决农机存放难、下田难和维修难问题。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优先安排农机合作社等新兴农业经营主体用地,并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将机耕道、生产便道、田间道路等优先纳入农业坝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区域农机安全应急救援中心,提高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快速救援、机具抢修和跨区作业实时监测调度等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各区〔市、县〕政府、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
(十一)健全新型农业工程人才培养体系。一是依托贵阳学院、贵阳职业技术学院等高等院校开展农业类技术、管理、服务高级人才及适应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二是鼓励贵州农业职业学院乌当百宜实训基地(贵州百宜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科教示范园区)按照产教融合思路,采用院地共建模式,着力将实训基地打造成为全省山地高效特色农业示范、全省农业产业人才技术硅谷、“校农结合”保供基地和教育扶贫示范样板,成为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孵化器和“双创”园。三是加大对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和农机生产及使用一线“土专家”在技能培训、管理指导方面的扶持力度。强化基层农机推广人员岗位技能培养和知识更新,培养业务精通、技术过硬的农机化技术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市、县〕政府、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
(十二)实施土地“宜机化”整治工程。坚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宜机化”项目建设“统一规划、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的原则,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统筹中央和省、市、县各类相关资金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用地“宜机化”整治,配合运用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地力提升等工程措施改造农田,扩展农机运用空间,加速补齐农机化基础条件薄弱短板,推动农田地块“小并大、短并长、陡变平、弯变直和互联互通”,提高农机适应性。加快制定山区农用地“宜机化”整治地方技术规范,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支持。到2025年,全市农用地“宜机化”整治面积达50万亩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市、县〕政府、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
(十三)创新推进农机服务机制工程。鼓励农机服务主体通过跨区作业、订单作业、农业生产托管等多种形式,开展高效便捷的农机作业服务,促进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鼓励农机服务主体与家庭农场、种植大户、普通农户及农业企业组建农业生产联合体,支持农机服务主体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规划建设集中育秧育苗、农机具存放以及农产品产地储藏、烘干、分等分级等设施和区域农机维修中心。继续落实免收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和插秧机车辆的通行费规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市、县〕政府、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
(十四)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继续对农业机耕、排灌及农机批发零售免征增值税,继续实行农机作业和维修服务项目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新型、大马力农机装备和产品及确有必要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农机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进一步落实农机企业研发投入税前扣除等政策。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具体税收优惠政策的减免按照现行国家税收政策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市税务局、筑城海关、市交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市、县〕政府、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贵阳市、贵安新区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制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监督管理、协调服务职能,做好机械化生产、技术推广、安全监理等工作,加强农艺与农机相互融合研究;工信部门负责工业行业管理职能,支持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商务部门负责对农机对外合作交流和农机专业市场发展的指导;其他部门结合各自职责积极支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
(二)强化目标考核
建立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各区(市、县)把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议事日程,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责任清单,强化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等工作。
(三)营造发展氛围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首创精神,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调动其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切实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信息交流等方面作用,引导企业诚信自律、提升质量,以服务引导行业转型升级;充分利用广电、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推广典型经验,宣传表彰先进,努力营造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良好氛围。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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