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统筹引导资源要素向“强企业、促创新、补链条、建集群”全面发力,加快形成规模体量大、科技含量高、发展质效优、竞争实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不断稳增长提质效、打基础利长远、防风险保安全,持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六盘水高新区”)实际,制定如下激励措施。
一、壮大优质企业群体,带动产业提质扩量增效
1.对新增上规入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每户奖励5万元、3万元、3万元、3万元;对连续3年以上(含)稳定在库且每年主营业务收入达标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再分别给予每户奖励5万元、3万元、3万元、3万元。
2.对新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每户奖励0.5万元。
3.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户奖励1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户奖励5万元。
4.对新认定的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每户奖励1万元、3万元、3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每户奖励0.5万元、2万元、15万元。
5.对新认定的省级、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每户奖励5万元、3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省级、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每户奖励3万元、15万元。
6.对新认定的省级、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每户奖励10万元、3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省级、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每户奖励5万元、15万元。
7.对新认定的国家4A、5A级物流企业,分别给予每户奖励10万元、30万元;对连续3年以上(含)认定为国家4A、5A级物流企业,再分别给予每户奖励5万元、15万元。
8.对首次获评“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贵州企业100强”“贵州民营企业100强”的企业,分别给予每户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连续3年以上(含)获评“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贵州企业100强”“贵州民营企业100强”的企业,再分别给予每户奖励50万元、25万元、15万元、5万元。
9.对在境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分别给予每户奖励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50万元;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每户奖励10万元。
二、推进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制造,发展新质生产力
10.支持工业企业按照智能制造国家标准打造数字产线、无人车间、智能工厂、灯塔工厂,对首次达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2020)2级、3级、4级、5级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每户奖励3万元、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对首次获评世界经济论坛“灯塔工厂”的工业企业,给予每户奖励200万元。
11.对牵头起草编制数字化转型领域国际、国家、团体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每户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参与起草编制数字化转型领域国际、国家、团体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每户奖励15万元、10万元、3万元。
12.对首次通过《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要求》(GB/T 23001-2017)升级版贯标评定的工业企业,给予每户奖励5万元;对首次通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标准》(ISO 27001)认证的企业,给予每户奖励3万元;对首次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GB/T 36073-2018)认证并达到2级、3级、4级及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每户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
13.对首次获批省级以上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每户奖励10万元。
14.对首次获批省级、国家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每户奖励10万元、20万元;对重新获批省级、国家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每户奖励5万元、10万元。
15.对新认定的省级、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分别给予每户奖励10万元、2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省级、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分别给予每户奖励5万元、10万元。
16.对首次获批省级、国家级绿色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每户奖励3万元、5万元;对重新获批省级、国家级绿色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每户奖励1万元、3万元。
三、加强科技创新,提升区域竞争力
17.对获批省级、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的企业,分别给予每户奖励30万元、50万元。
18.对首次获批省级、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企业,分别给予每户奖励3万元、5万元;对重新获批省级、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企业,分别给予每户奖励1万元、3万元。
19.对获得省最高科学技术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企业,分别给予每户奖励30万元、10万元、10万元、10万元、5万元。
20.对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企业,分别给予每户奖励200万元、50万元、50万元、50万元。
21.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贵州省省长质量奖”“贵州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给予每户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连续3年以上(含)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贵州省省长质量奖”“贵州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再分别给予每户奖励25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
22.鼓励规模以上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
(1)对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的规模以上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即研发经费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5%以上(含)的,按照最近一年研发经费的5‰给予奖励;对连续3年以上(含)达标的规模以上企业,按照最近一年研发经费的3‰再给予奖励。
(2)对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含)至2亿元以下的规模以上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4%以上(含)的,按照最近一年研发经费的5‰给予奖励;对连续3年以上(含)达标的规模以上企业,按照最近一年研发经费的3‰再给予奖励。
(3)对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上(含)的规模以上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3%以上(含)的,按照最近一年研发经费的5‰给予奖励;对连续3年以上(含)达标的规模以上企业,按照最近一年研发经费的3‰再给予奖励。
四、扩大对外开放,拓展发展空间
23.对进出口总额首次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其他货币按照年度平均汇率折算,下同)的企业,给予每户奖励5万元;对连续3年以上(含)进出口总额保持在1000万元以上(含)且同比增速在10%以上(含)的,按照最近一年进出口总额的3‰再给予奖励。
24.对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速首次达到25%以上(含)的企业,按照最近一年进出口总额的5‰给予奖励;对连续3年以上(含)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速保持在25%以上(含)的企业,按照最近一年进出口总额的3‰再给予奖励。
25.对实际利用外资额首次达到2000万元以上(含)的企业,给予每户奖励10万元;对连续3年以上(含)实际利用外资额保持在2000万元以上(含)且同比增速在10%以上(含)的,按照最近一年实际利用外资额的3‰再给予奖励。
26.对实际利用外资额同比增速首次达到25%以上(含)的企业,按照最近一年实际利用外资额的5‰给予奖励;对连续3年以上(含)实际利用外资额同比增速保持在25%以上(含)的企业,按照最近一年实际利用外资额的3‰再给予奖励。
五、资金申请兑付
1.申请奖励资金的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奖励资金申请书(法人签字及盖公章);
(2)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承诺书(法人签字及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4)企业上一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盖公章);
(5)企业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盖财务章);
(6)所申请奖励资金对应的印证材料(如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官网发布的通知公告或认定批复文件等);
(7)申请实际利用外资额有关奖励资金的企业,还需提供已开工在建、已投产或已竣工达产的相关证明材料。
如申请材料涉密的须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2.材料审核与资金拨付:
(1)由科技创新局(经济发展局)牵头,每年3月1日-5月31日对上一年度的奖励资金申请材料进行收集审核(企业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如有材料不齐全等问题,科技创新局(经济发展局)通知企业在15天内(自然日,下同)提供有关材料核实,企业未按期提供的,视为企业自动放弃。
(2)经审核通过的拟奖励企业名单在六盘水高新区门户网站上公示15天,接受各界监督。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门户网站上公告获奖励企业名单;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联系科技创新局(经济发展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科技创新局(经济发展局)联合有关部门核实处理,核实结果书面告知异议人。
(3)获奖励企业名单确定后,科技创新局(经济发展局)会同财政局按程序拨付奖励资金。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应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兑现。
六、附则
1.本措施适用于在六盘水高新区依法注册、纳税、入统,财务制度健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2.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3年内不予受理该企业奖励资金申请,并有权追缴其已享受的资金:
(1)存在偷逃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
(2)采取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不正当手段骗(套)取资金的;
(3)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4)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的生产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的;
(5)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3.同一企业满足两项及以上奖励条件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就高不就低、晋级补差额”的原则给予奖励。
4.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具体解释工作由科技创新局(经济发展局)承担,《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六盘水高新发〔2021〕2号)、《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暂行办法(试行)》(六盘水高新发〔2021〕10号)、《六盘水高新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事前评估及责任追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六盘水高新发〔2021〕12号)、《六盘水高新区关于加快健全科技创新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六盘水高新发〔2022〕16号)同时废止。
来源:招商网络
“十二五”以来,六盘水高新区依托区位交通优势,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新材料等特色产业,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增强产业集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产业规模 2016年,高新区实现工业总产值108亿元,同比增长31.04%。其中,先进装备制造产业产值47.2亿元,占比43.70%;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产值17.92亿元,占比16.59%;新材料产业产值16.48亿元,占比15.26%;新能源产业产值2.2亿元,占比2.04%;节能环保产业产值11.79亿元,占比10.92%;“互联网+”产业产值2.45亿元,占比2.27%。高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0万元口径)32家,产业集聚增强,集群发展成效显现,推动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已成为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 2.重点产业 六盘水高新区依托传统优势产业和资源禀赋,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承接东部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形成了以先进装备制造、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新材料为主导的特色产业,培育壮大新能源、节能环保、“互联网+”等重点产业。 ——先进装备制造产业:矿用装备制造。建成西南天地煤机装备制造项目一期,年产采煤机200台、掘进机400台;建成矿山机电设备制造项目,年产20万架机电设备;建成矿山支护设备制造项目,年加工20万架矿山支护设备;建成工矿运输设备制造项目,年生产各型皮带输送机1万米、各型配件10万件(套);建成矿用设备制造项目、煤矿安全监测设备制造项目。智能终端制造。引进贵州省百纳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贵州联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贵州锐鑫塑胶电子有限公司、贵州智恒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一批智能终端产品制造企业入驻,集手机、平板电脑、智能通讯终端等关键产品及其关联配套部件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智能终端制造产业链初步形成,年产手机2000万台。水处理装备制造。建成供水及水处理(模块化、排污)等工程设备生产销售项目,项目集成式一体化净水处理、污水处理、二次加压供水设备和模块化水厂等工程设备的设计、生产、销售,年产值2000万元。节能环保装备制造。建成高低压成套设备生产新建项目,年产5万套(件)高低压成套设备。 ——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依托凉都弥你红生态食品加工园、贵州西部农产品物流园,以猕猴桃全产业链发展需求为导向,做大做强猕猴桃产业。六盘水凉都猕猴桃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猕猴桃酒项目一期建成投产;依托3万亩红豆杉种植基地,红豆系列保健酒健康产业项目建成投产,完成1万亩红豆杉种植,年产5000吨红豆缘酒项目正在进行厂房主体框架施工建设;深度挖掘荞麦的保健价值,推动贵州仙农园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与农投公司企业合作,开发苦荞茶、苦荞米、荞麦饮料、荞麦家纺、荞麦保健品等荞麦系列高端产品。 ——新材料产业:引进贵州省新材料行业“千企改造”工程龙头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贵州石鑫玄武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玄武岩纤维及后制品项目一期建成投产。正在推进年产23万吨硫酸锰和万吨级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氢氧化锂生产线项目建设,年产3万吨高纯硫酸锰生产线已建成投产。依托贵州红桥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探明铟、锗、镉、钒等稀有金属和金、银等稀贵金属,以及铅锌矿资源,建成有色金属开采及销售项目,年浮选原矿30万吨。依托六盘水中联工贸实业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推进锌、铟、锗等有色金属的深加工,建成高性能锌合金、高纯铟、高纯锗等金属材料加工基地项目,年生产高性能锌合金5万吨、高纯铟2吨、高纯锗2吨。 ——新能源产业:依托贵州黔晟新能源实业有限公司,推进贵州省醇基燃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促进醇基燃料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老鹰山煤化工配套年产15万吨变性甲醇项目建成投产,年产20万吨甲醇汽油项目建成投产,建成5000立方米库容量的甲醇燃料自动化调配中心,高清洁甲醇汽油及其添加剂与配制技术处于国内领先和国际先进水平。积极推进“以气代煤”,促进能源产业转型发展。2016年,六盘水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为12.39亿立方米,利用率达到43%,实现产值4.66亿元。已开通六枝特区至水城县天然气支线管道,建成金佳矿低浓度瓦斯提纯制CNG项目(4.2万标方/天)、山脚树煤矿瓦斯提纯制LNG模块化移动式工厂项目(3万标方/天),累计实施建设煤层气地面井76口,其中建成煤层气排气采井23口,日产量1.5万立方米。 ——节能环保产业:引进贵州昱霖门窗有限公司,推进节能玻璃深加工、节能门窗加工等项目一期建成投产,建成标准化厂房13000平方米,购置了国内外一流的玻璃切割、磨洗、钢化、中空、夹层等全系列节能玻璃生产装备,以及数控铝合金切割、端面铣、铣榫、组角等门窗制作设备;年产钢化玻璃150万平方米、节能中空玻璃80万平方米、夹层玻璃40万平方米(其中防弹玻璃2万平方米)、建筑节能门窗40万平方米。节能中空玻璃(Low-E)、弧形钢化玻璃、夹层玻璃等特种玻璃填补了六盘水地区及周边玻璃行业的空白。年加工10万吨废旧钢铁项目建成投产;建成华栋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年加工处理橡胶塑料、机电产品20万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一期建成投产,年回收利用废旧金属30万吨。依托六盘水中联工贸实业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建成工业废渣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年综合回收处理工业废渣10万吨。 ——“互联网+”产业:引进了贵州西部电子商务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华夏中璟数据农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电商龙头企业,钟山区陶之音区级电子商务运营中心(一期)建成运营;中国网络菜市场电商平台上线运营;水城县淘宝特色中国·水城馆、水城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成运营;钟山区凉都国际互联网文创产业园建成运营;跨境电商项目建成运营;水城县成功获批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水城县电子商务产业园获省级十佳示范基地,贵州黔味传承生态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网店获省级电子商务百家特色网店。以“百企改造”工程为抓手,推进企业信息化改造,加快互联网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正在推动贵州瑞泰实业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建材创新升级改造、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7号烧结烟气湿法脱硫系统项目等一批项目改造升级。 3.自主创新能力 2015年2月,获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2016年6月,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批准为国家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园区。截止2016年底,专利累计授权234件,其中有效发明专利累计授权32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2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家,院士工作站1个,市级企业技术中心27家,科技企业孵化器2个(总孵化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0家,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27家;研发经费(R&D)占园区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1.09%。 4.基础设施 “十二五”以来,高新区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65.8亿元,建成了“三纵五横”的道路框架,基本实现了“七通一平”,实现了“三地同城”交通网络的融合。2016年,累计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92个,累计完成投资约35.4亿元,投资环境不断完善,推动产城互动发展。机场快速、凤凰东路、内环快线红桥段、红桥隧道、中央商务区二期道路、龙头山路网一期、凤仙路等路网有序推进,内环快线红桥段基本建成通车;同步实施“七通一平”配套工程,北干线新建供水工程、南干线新建供水工程、红桥西路燃气管网、双龙河西段河道及排污等开工建设;红山、严家寨、双龙、石桥安置房建设已全面启动。 5.产业发展环境 ——区位交通:六盘水市位于贵州西部乌蒙山区,地处川滇黔桂结合部,与成都、重庆、昆明、贵阳、南宁五个省会城市的直线距离均在500公里以内,素有“四省立交桥”之称。在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规划中,六盘水是66个区域流通节点城市和196个公路交通枢纽城市之一。贵昆、南昆、内昆、水红铁路在此交汇,沪昆高速铁路和沪昆、杭瑞、都香、水盘、盘兴等高速公路穿境而过,六盘水月照机场开通了直达北京、上海、广州等十多个城市的航线。 ——自然环境:矿产资源。境内有煤、铁、锰、锌、玄武岩等矿产资源30余种,其中煤炭资源远景储量844亿吨,具有储量大、煤种全、品质优的特点,素有“江南煤都”之称;煤层气资源储量1.42万亿立方米,占全省的45%,在全国63个重要煤层气目标区中列第十二位,是贵州毕水兴煤层气产业化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气候资源。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年平均气温15℃,夏季平均气温19.7℃,冬季平均气温3℃。气候凉爽、舒适、滋润、清新,紫外线辐射适中,被中国气象学会授予“中国凉都”称号。旅游资源。建成牂牁江湖滨旅游度假区、野玉海国际山地旅游度假区、乌蒙大草原旅游景区、梅花山旅游景区等10余个重点旅游景区,其中国家4A级旅游景区3个、省级旅游度假区3个,建成玉舍滑雪场等4个中国纬度最低的滑雪场。生物资源。境内种子植物162科614属1700余种,有红豆杉、银杏、珙桐、水杉等国家一级保护植物10种,有西康玉兰、香果树、鹅掌楸、十齿花、伞花木等国家二级保护植物15种,被誉为世界古银杏之乡、中国红豆杉之乡、中国野生猕猴桃之乡、中国野生刺梨之乡。 ——政策环境:扩大对外开放。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六盘水办事处成立,六盘水海关顺利开关运行,开放平台建设得到加强,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政府政策扶持。在产业发展、园区建设、人才引进、招商引资等方面已制定相应的政策,已出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16〕99号)、《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园区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六盘水党办发〔2017〕158号)、《钟山经济开发区(红桥新区)人才引进暂行办法(试行)》(钟工发〔2017〕8号)、《钟山经济开发区(红桥新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 六盘水高新区区位优势明显,产业规模持续扩大,重点产业稳步发展,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产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具有良好的产业发展基础,也取得了显着的成绩,但与国内先进高新区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煤炭、钢材、电力等传统产业转型发展压力较大,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亟需升级,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互联网+”等重点产业发展速度及质量有待提升。二是以科技投入为主的创新资源偏低,市级财政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投入不足,科技领军人物、专业技能人才紧缺,创新载体不足,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三是科研机构不健全,科技管理工作职能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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